党的建设缺失,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广大党员和职工群众反映强烈,应当予以问责:
A、对党建工作的研究谋划和部署安排不到位,党的组织体系、工作体系缺失,没有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力、责任和工作方式,党组织的功能作用不能有效发挥,党建工作综合保障不力的;
B、在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中,不重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不经常开展党性教育,不按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公司思想政治工作严重削弱,干部职工思想混乱,错误倾向、错误观点、错误言论得不到及时批驳和纠正,党员队伍理想信念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公司凝聚力、向心力下降,职工士气低落,严重影响公司发展的;
C、在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中,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得力;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班子严重不团结,问题和矛盾突出;对党员队伍疏于管理和监督,长期不发展党员或者发展党员程序乱、质量差,对不合格党员听之任之、不认定不处置的;
D、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中,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要求,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湖南铁塔管理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公务接待“十不准”、查纠“四风”问题态度不坚决、处理不到位,特别是对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查处不及时、不严肃,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
E、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序列职务及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拟任人选个人有关事项审核把关不严,用人严重失察失误,“带病提拔”、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等问题突出的;
F、在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中,不按上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度体系有缺失,配套机制不完善,制度修订不及时,或者是有制度不执行、执行不力也不查处和纠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