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推进智慧城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文件中提出建设智慧城管三大保障体系,以下选项中不属于三大保障体系建设的是( )。
A、管理标准体系建设
B、绩效评价体系建设
C、
D、
道路上存在明显的污渍,立案时选择的小类是“路面污渍”。( )
“乱堆物堆料”小类在新规范内是属于大类“市容环境”。( )
车行道隔离柱破损、缺失、倾斜、移位以交通警示柱小类立案。( )
河道两侧非功能性的景观设施破损问题以景观小品采集。( )
原小类河道护栏新改为水域护栏( )
绿地内有一盏地灯缺亮,上报案卷时应选择以“景观灯”小类立案交办。( )
封闭式工地出入口未硬化或道路破损的立案小类是“工地出入口”。( )
未经许可挖掘道路,现场正在施工,立案时选择的小类是“违章挖掘”。( )
堆放在垃圾房(桶、箱)外的家具设备,上报案卷时应选择以“废弃家具”小类立案交办。( )
果皮箱破损、倾斜以果皮箱小类采集。( )
抛撒滴漏或由此引起的路面不洁立案时选择的小类是“抛撒滴漏”。( )
问题所涉设施及物品在确认无主或废弃的情况下,可以拆除或清理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