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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职业资格-司法 2007

我国《合同法》第162条规定:“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从法的规范作用看,该项规定属于下列哪一种情况?

A、个别指引

B、确定的指引

C、有选择的指引

D、非规范性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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