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多选题 职业资格-司法 2009

下列关于律师行政法律责任追究的叙述,错误的是:

A、郑律师以诋毁其他律师的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其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处罚

B、辛律师在一次刑事辩护案件中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司法行政部门作出处罚

C、王律师在一次民事诉讼活动中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D、李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查看答案 收藏题目 分享题目 举报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