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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职业资格-司法 2008

董宏领与王婷均为11岁儿童。一日课间休息时,王婷扔石头打中董宏领右眼,致其失明,共花医疗费2万多元。王婷系寄住在姑妈家中,父母在外地工作。据查王婷的父母与王婷的姑妈间订有委托合同,约定王婷的一切行为由其姑妈负责。以下判断不成立的有:

A、王婷父母的监护责任不能因委托他人履行监护职责而免除,应对王婷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B、因委托合同的存在,王婷的姑妈应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C、学校也应分担部分赔偿额

D、对此赔偿,应由王婷父母和其姑妈各分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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