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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职业资格-司法 2013

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得一批水泥,双方约定因合同发生纠纷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买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的,必须在收到货物后7日内向卖方提出。甲公司收到货物后,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异议。后甲公司又将水泥卖给了丙公司,丙公司在收到水泥后提出水泥不符合合同要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可以将乙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如果甲、乙公司之间没有仲裁协议,就可以将乙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即使甲、乙公司之间没有仲裁协议,也不能将乙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乙公司是否参加诉讼,由乙公司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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