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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职业资格-司法 2013

张某租赁王某的一套装修豪华的二居室,租赁期间屋内起火,烧毁部分家具,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在开庭前一天,王某因突发心脏病住院,医治无效于第二天死亡,人民法院裁定中止诉讼。事隔半个月,王某之子王小申请要求参加诉讼。请问人民法院对此应如何处理?(  )

A、裁定终结原诉讼,以王小为原告另行进行诉讼

B、撤销原中止诉讼裁定,恢复原诉讼程序

C、准许王小要求继续诉讼的请求,不必撤销原中止诉讼的裁定

D、裁定驳回王小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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