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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职业资格-司法 2009

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路路通货运”,由甲.乙.丙合伙经营,其中甲出资50%.乙出资30%.丙出资20%。甲担当负责人。丁企业欠路路通货运14万元运费,到期未还。甲.乙.丙三人曾多次索要,不能如愿。戊听说此事后,向甲表示,愿意以10万元的价格受让该债权。甲认为他们实在没有精力去向丁企业实现该债权了,以10万元将债权让与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便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通知丁企业,乙.丙二人知道后,坚决表示反对。下列各项论述中,正确的是:

A、甲转让债权的行为有效

B、甲转让债权的行为无效,因为未取得乙.丙二人的同意

C、甲有权转让自己的份额,无权转让乙.丙二人的份额

D、甲转让债权的行为效力未定,须取得乙.丙二人的同意后始确定地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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