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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职业资格-司法 2009

1991年,甲为经营饭店承租某乙一幢三层楼房,双方给定租期10年。1994年,乙出国定居。1999年,甲因饭店生意难以维持,决定改行经营浴池。于是,甲将该楼房改装为浴池后投入使用,装修费花去100万元,但未将此事告知乙。两年后,租赁合同到期,甲想续租10年,被乙拒绝。关于甲之装修物的所有权的归属,下面表述不正确的是:

A、甲之装修物的所有权仍归甲所有,因为它是由甲自已购买的材料所形成

B、甲之装修物因附合而由乙取得所有权,但乙应给甲适当补偿

C、甲之装修物因加工而由乙取得所有权,但乙应当甲适当补偿

D、甲之装修物因添附而由乙取得所有权,但因其事先没有征得乙的同意,所以乙可以不给甲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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