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计算机管理系统自动延长一年实习期的,车辆管理所不需要告知机动车驾驶人。( )
对新取得A1、A2、A3、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不具有实习期内记满12分或者延长的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的情形,实习期结束后,车辆管理所应在七日内通知其在三十日内参加教育考试;对申请教育考试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在当日安排教育考试。( )
对新取得A1、A2、A3、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未参加教育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 )
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内地居民,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系统中的“住址”,按照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记载的地址录入。( )
车辆管理所在受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或者受理申请后经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许可申请决定书》,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不予许可的理由。( )
车辆管理所可以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按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省统一。( )
申请人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 )
属于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注销日期应按照《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签注的生效日期录入。( )
中型客车准驾车型可以驾驶10人以上、19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