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甲、乙.,丙、丁四人的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说,依我的意见,律师做广告、乱许诺、高收费、搞风险代理、不敬业尽职、挖墙脚争案源的,都应开除出律师队伍,情节恶劣的要严打
B、乙说,法官就应该深居简出,高薪高福利,终身任职,任凭自己内心确信去独立判案
C、丙说,新的《公证法》对私自出证、出假证、篡改公证书各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或隐私的,处罚很重,对公证处罚款可高到10万元,还可以没收违法所得,还可以吊销公证员执照,有的还可追究刑事责任
D、丁说,对法律职业人员来说,总的要求就是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
南美某国的修格公司希望从我国太原辉泉公司购买一批货物。双方正在就货物销售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谈判。双方都希望选择国际商会《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贸易术语来确定货物销售的价格和相关义务。双方对于该货物的国际买卖均有丰富经验,且都与从事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和保险的专业公司保持着经常的业务关系。基于上述事实,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从修格公司的角度出发,如果选择EXW贸易术语,意味着它要承担的相关义务比选择任何其他的贸易术语都要大
B、修格公司可以接受“CFR天津”的贸易术语而自己向保险公司投保货物运输险
C、假如双方采用了“CIF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贸易术语,辉泉公司对货物在公海上因船舶沉没而导致的货损应向修格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双方都有可能接受《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组中的某项贸易术语
关于省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的任免,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免
B、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C、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D、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免
《刑法》第263条规定,持枪抢劫是抢劫罪的加重理由,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冯某抢劫了某出租车司林的钱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确认,冯某抢劫时使用的是仿真手枪,因此,法官在对冯某如何量刑上发生了争议。法官甲认为,持仿真手枪抢劫系本条款规定的持枪抢劫,而且立法者的立法意图也应是这样。因为如果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不将仿真手枪包括在枪之内,就会在该条款作出例外规定。法官乙认为,持仿真手枪抢劫不是本条款规定的持枪抢劫,而且立法者的意图并不是法律本身的目的;刑法之所以将持枪抢劫规定为抢劫罪的加重事由,是因为这种抢劫可能造成他人伤亡因而其危害性大,而持仿真手枪抢劫不可能造成他人伤亡,因而其危害性并不大。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官甲对《刑法》第263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体系解释
B、法官乙对《刑法》第263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目的解释
C、法官对仿真手枪是不是枪的判断是一种纯粹的事实判断
D、法官的争议说明:法律条文中所规定的 “词”的意义具有一定的开放性,需要根据案件事实通过“解释学循环”来确定其意义
小丽是陈某的养女,在22岁时准备与其结识半年的男朋友结婚。陈某以小丽岁数小、与男朋友认识时间太短等为由,不同意两人结婚,并禁止他们来往。从此,陈某只要发现小丽与男朋友来往,就对她拳脚相加,而且不允许她周末外出。小丽忍无可忍,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第257条第1款的规定(即“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判处陈某拘役2个月。根据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所引用的刑法条款所规定的内容属于任意性法律规则
B、该刑法条款对小丽的起诉行为起到了一种确定性的指引作用
C、法院在该案件中适用的法律推理属于演绎推理
D、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中不需要运用价值导引的思考方式
孙某.早年与妻子吕某离婚,儿子小强随吕某生活。小强15岁时,其祖父去世,孙某让小强参加葬礼二小强与祖父没有感情,加.上吕某阻挡,未参加葬礼。从此,孙某就不再支付小强的抚养费用。吕某和小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责令孙某承担抚养费。在法庭上,孙某提出不承担抚养费的理由是,小强不参加祖父葬礼属不孝之举,天理难容。法院没有采纳孙某的理由,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判决吕某和小强胜诉。根据这个事例,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一个国家的法与其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重合的
B、法院判决的结果表明:一个国家的立法可以不考虑某些道德观念
C、法的适用过程完全排除道德判断
D、法对人们的行为的评价作用应表现为评价人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
经营著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A、商家在商场内多处设置监控录像设备,其中包括服装销售区的试衣间
B、商场的出租柜台更换了承租商户,新商户进场后,未更换原商户设置的名称标牌
C、顾客以所购商品的价格高于同城其他商店的同类商品的售价为由要求退货,商家子以拒绝
D、餐馆规定,顾客用餐结账时,餐费低于5元的不开发票
《疑狱集》载:“张举,吴人也。为句章令。有妻杀夫,因放火烧舍,乃诈称火烧夫死。夫家疑之,诣官诉妻,妻拒而不认。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乃积薪烧之,察杀者口中无灰,活者口中有灰。因验夫口中,果无灰,以此鞠之,妻乃伏罪。”下列关于这一事例的哪些表述是不成立的?
A、作为县令的张举重视证据,一般用猪来作为证据
B、张举之所以采取积薪烧猪的方法来查验证据,乃因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刑讯的程序
C、该案杀人者未受刑而伏罪,因其符合当时法律规定禁止使用刑讯的一般条件
D、张举在这个案件中对事实的判断休现了当时法律所规定的“据状断之”的要求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收集整理)
A、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持
B、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成员
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由上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上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村民姚某育有一子一女,其妻早逝。在姚某生前生活不能自理的5年时间里,女儿对其日常生活进行照顾。姚某去世之后留有祖传贵重物品若干,女儿想分得其中一部分,但儿子认为,按照当地女儿无继承权的风俗习惯,其妹不能继承。当地大部分村民也指责姚某的女儿无理取闹。对此,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
A、在农村地区,应该允许风俗习惯优先于法律规定
B、法与习俗的正当性之间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
C、中国法的现代化需要处理好国家的制定法与“民间法”之间的关系
D、中国现行法律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有一定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