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警察的管理体制的形成主要是英、法两国警察制度的影响。
警察必须与国体一致,必须与政体一致。
人民群众的支持,是公安工作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保证。
行使管制权的主体是乡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
公安赔偿中的损害是客观上已经发生的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还包括可能造成的损害和仅仅造成危险的情况。
2003年1月22日,公安部发布了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的“五条禁令”。禁令规定,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不可以聘请律师。
对被处1年半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由公安机关代为执行刑罚。( )
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犯罪嫌疑人应讲清有关事实,不能作无罪的辩解。( )
讯问证人应个别进行,应制作笔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