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是社会管理职能的前提,社会管理职能是政治镇压职能的基础。
人民检察院还通过参与行政诉讼对公安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通过受理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举报,追究违法、违纪人民警察的法律责任,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
人民警察都有权利讯问犯罪嫌疑人。
人民法院作出的对撤消公安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就是直接监督。
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
执法为民是公安工作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方面,是公安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经济犯罪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影响越来越大。
间接监督,是指不直接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社会组织、公民的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都属于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的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的督察长、副督察长在任免前,必须征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意见。
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