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紧急情况下允许用个人保安线代替接地线。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及跌落式熔断器的操作处,均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在城区、人口密集区地段或交通道口和通行路上施工时,工作场所周围不用装设遮拦(围栏)。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工具箱,存放急救用品,不必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有: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五年至少一次)。
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学习后,可以上岗。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允许单独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
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场所,并立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