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通知领导并汇报调度,再做好安全措施。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a) 现场安全蹲守制度。 b) 工作票制度。 c) 工作许可制度。 d) 工作监护制度。 e)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现场勘察制度:变电检修(施工)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检修(施工)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察,并填写现场勘察记录。现场勘察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组织。
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应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或事故紧急抢修单。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应为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大于表1《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1《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大于表4《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规定的工作,应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
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事故紧急抢修单。
运维人员实施不需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变电运维一体化业务项目时,可不使用工作票,无需做任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