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根据UCP600规定,只有开证行明确注明“可转让”的信用方能转让。
( ) 背对背信用证与未经保兑的转让信用证一样对供货方有利。
根据UCP600规定,不可撤销信用证一经保兑,保兑行和开证行的地位一样,承担对信用证的付款责任。
( ) 根据UCP600规定,如信用证未规定交单到期日,银行将接受信用证有效期后21天内提交的单据。
根据UCP600规定,所有信用证都应规定一个到期日及一个付款交单地点。
( ) 根据UCP600规定,若信用证在货物数量方面规定了伸缩幅度,可金额方面没有,该证货物总值则不能超过信用证金额。
根据UCP600规定,不可撤销信证既不得修改,也不得撤销,开证行承担必须付款之责。
( ) 根据UCP600规定,自受益人收到信用证修改之日起,开证行就受到其所发出修改的约束。
( ) 开证行或兑行付款后,如开证申请人倒闭,开证行或保兑行对受益人均无追索权。
根据UCP600规定,保兑行保兑信用证后,对随后接到的修改书可自行决定是否将保兑责任扩展至修改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