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法规的解释同党内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
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
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属于以交易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
党员嫖娼必须开除党籍。( )
挪用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款物的,应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
同一机关制定的党内法规,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旧的规定与新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
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判决、裁定和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
参与全能神教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党组织对党员所要作出的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