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规》中的组织措施包括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安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包括验电、限电、停电。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围栏)是《安规》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从业人员(管理人员除外)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
发供电企业每年至少应组织春季和秋季两次大检查。( )
严禁无票作业或未经许可就进入工作现场。
严禁变更现场安全措施或扩大工作范围。
不触及带电部位时可以跨越安全围栏。
在涉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可以不经审批擅自解锁操作。
“两票三制”中的两票是指:工作票和操作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