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张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
电力通信和信息专业人员在电力监控系统相关场所从事各自专业工作,必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监控部分。
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力监控系统专业知识,掌握电力监控系统专业工作技能,按工作性质,熟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监控部分)》,并经学习培训。
不间断电源主机设备断电检修前,应先确认负荷已经转移或关闭。
网络与安全设备更改配置时,存在冗余设备的,应先在备用设备上修改和调试,经测试无误后,再在其他设备上修改和调试,并核对主备机参数的一致性。工作结束前,应验证网络与安全设备上承载的业务运行正常。
场勘察记录应同工作票一起至少保存一年。
试验和推广电力监控系统新技术、新设备,应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经本单位批准后执行。
在配电终端上工作结束前,应与相关调控机构核对业务正常。
电力监控系统上工作应使用公用的调试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数据共享。
操作系统或业务系统遭到非法入侵时,应及时修改数据库管理员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