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应该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实行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不能采取强制性的命令、指示、规定等行政手段。
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原则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在我国,中央国家机关的领导人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国家公务员的违法犯罪事件,人民法院无法行使审判权,主要由政府机构中的监察部门行使审判权。
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应按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批复具有权威性、被动性、针对性、教育性的特点。
集权分权相结合的原则是党的基本组织原则。
社会历史是有规律的,所以历史事件是可以重复出现的。
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和被继承人的祖父母都是法定的第-j顷序继承人。
决定可以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具有法定的强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