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与黄某因某项财产所有权发生争议,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一、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该项财产属赵某所有。此后,陈某得知此事,向二审法院反映其是该财产的共同所有人,并提供了相关证据。二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对此案进行再审。关于此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陈某不是本案一、二审当事人,不能参加再审程序
B、二审法院可以直接通知陈某参加再审程序,并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陈某另行起诉
C、二审法院可以直接通知陈某参加再审程序,并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二审法院只能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乙公司不服B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A市中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B、应当首先审查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则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C、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应当裁定驳回乙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美国某公司于2004年12月1日在美国就某口服药品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2005年5月9日就同一药品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要求享有优先权并及时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中国专利局于2008年4月1日授予其专利。关于该中国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保护期从2004年12月1日起计算
B、保护期从2005年5月9日起计算
C、保护期从2008年4月1日起计算
D、该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
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在案件审理中,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乙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决乙还甲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520元。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
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
大华商场委托飞达广告公司制作了一块宣传企业形象的广告牌,并由飞达公司负责安装在商场外墙。某日风大,广告牌被吹落砸伤过路人郑某。经查,广告牌的安装存在质量问题。关于郑某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飞达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B、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但其有权向飞达公司追偿
D、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不承担责任
李某于2006年8月4日创作完成小说《别来烦我》,2007年3月5日发表于某文学刊物后被张某改编成剧本,甲公司根据该剧本拍成同名电视剧,乙电视台将该电视剧进行播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李某从2007年3月5日起对小说享有著作权
B、张某对剧本享有著作权
C、甲公司将该剧本拍成电视剧应当取得李某和张某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D、乙电视台播放该电视剧应当取得甲公司许可并支付报酬
甲公司拥有一项汽车仪表盘的发明专利,其权利要求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可以分解为a+b+c+d共四项。乙公司制造四种仪表盘,其必要技术特征可以作四种分解,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必要技术特征所代表的字母相同,表明其相应的必要技术特征相同或等同。乙公司的哪项技术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
A、b+c+d
B、a+b+c
C、a+b+d+e
D、a+b+c+d+e
居民甲与金山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商品房一套的合同,后因甲未按约定付款。金山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甲付清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中,甲的妻子乙向法院主张甲患有精神病,没有辨别行为的能力,要求法院认定购房合同无效。关于本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通知甲的妻子作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出庭进行诉讼
B、由乙或金山公司申请对甲进行鉴定,鉴定过程中,诉讼继续进行
C、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对甲进行鉴定
D、乙或金山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应裁定诉讼中止
吴某(女)16岁,父母去世后无其他近亲,吴某的舅舅孙某(50岁,离异,有一个19岁的儿子)提出愿将吴某收养。孙某咨询律师收养是否合法,律师的下列哪一项答复是正确的?
A、吴某已满16岁,不能再被收养
B、孙某与吴某年龄相差未超过40岁,不能收养吴某
C、孙某已有子女,不能收养吴某
D、孙某可以收养吴某
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B、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
C、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
D、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