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 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 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派出所民警李某在办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中,其中一方当 事人系民警李某的近亲属,民警李某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 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陈某在街上趁刘某不备,将其手机(价值2000元)夺走。随后刘某反复使用该手机拨打国际长途电话,致使刘某损失话费5000元。后来,陈某将该手机丢弃在某邮局门口,引起保安人员的怀疑,经询问案发。对陈某的行为应以抢夺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
丙假冒某部委名义,以组织某高层论坛为名发布广告、寄送材料,要求参会人员每人先邮寄会务费1万元。丙收款50万元后潜逃。丙的行为构成虚假广告罪。
李某扬言实施放火扰乱公共秩序,因其并未真正实施, 故李某不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 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可不予治安管 理处罚。
违法行为人李某在A市实施了殴打他人行为,该行政案 件已由A市公安派出所受理,后李某在B市被公安机关查获,B 市公安机关对李某殴打他人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陈某捏造朱某嫖娼的事实向公安机关举报,企图使朱某 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对陈某应当按照诬告陷害给予治安管理 处罚。
对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以外的其 他违法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处15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人民 警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有违禁品的,可以当场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