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也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 )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 )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 )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在保险人赔偿后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终止合同。除合同约定不得终止合同的以外,保险人也可以终止合同。保险人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并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终止合同之日止期间的应收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一部权利归于保险人( )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在财产保险合同中,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 )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财产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据以确定保险费率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 )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财产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保险标的保险价值明显减少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月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未履行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