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尚未构成走私罪的违法当事人处以行政处罚是海关的行政强制权。( )
有报关权的单位不一定有进出口经营权,但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的单位都有报关权。( )
列入我国海关统计范围的货物必须同时具备跨越我国经济领土边界的物质商品流动;改变我国的物质资源存量两个条件。
我国进口货物按海关结关的日期进行统计,出口货物按海关放行的日期进行统计。
无商业价值的货样或广告品不列入海关统计。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自海关总署核准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不足10年的,备案的有效期以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为准。
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向海关提供相当于货物价值的担保。
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海关不能认定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人民法院判定不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的,由于货物是海关扣留的,因此应当由海关承担赔偿责任。
经海关同意,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向海关提供总担保。总担保的金额相当于知识产权权利人上一年度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和处置费用之和,此金额不足20万元的,总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中,请求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向海关提供的总担保函的有限期是指作为担保人的银行承担履行担保责任的期间,即总担保函签发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