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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找到 110 道题目
  • 多选题 2014 职业资格-司法

    某食品加工厂招收30名工人,并要求每名工人交纳1000元的“入厂费”,后由于当地发洪水,食品厂几乎处于停产状态,遂提出变更原劳动合同,工人不同意,食品厂宣布解除劳动合同,退还1000元“入厂费”,不再给予其他补偿。食品厂的行为中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有:

    A、未给予工人经济补偿

    B、要求工人交“入厂费”

    C、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D、单方面提出变更劳动合同

  • 多选题 2014 职业资格-司法

    某商场实行“买一送一”的促销活动,买一盒洁面乳可以获赠一瓶由该市消费者协会推荐的洗发露。李女士购得一件回去使用后,发现头发掉得厉害。经鉴定,该瓶洗花露中含有较强的有毒物质,使用之后导致人的头发脱落。针对以上事实,下面分析错误的有:

    A、由于洗发露是附赠品,所以厂家不对李女士负赔偿责任

    B、商场应对李女士负过错责任,但是其是否存在过错由李女士进行举证

    C、该市消费者协会应对李女士负连带赔偿责任

    D、根据产品质量责任的特殊规定,李女士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

  • 多选题 2014 职业资格-司法

    在某国有企业工作的吴某,在向该企业递交辞职书的第二日不辞而别,对这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该企业决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企业有权要求吴某赔偿单位损失的选项有:

    A、该单位招收录用吴某时向有关管理机构交纳的200元行政管理费用

    B、企业为培养吴某,曾派他到国外学习,企业为此支付培训费用1万元

    C、由于吴某不辞而别,企业没有及时找到人员顶替吴某的工作,由此给该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

    D、由于吴某不辞而别,给该企业生产造成间接经济损失4万元

  • 多选题 2014 职业资格-司法

    周律师系甲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于2005年5月转至同城市乙律师事务所执业,同时将其2005年2月接的当事人魏某的房屋租赁纠纷案件带至乙所继续代理,周律师的行为是否合法?

    A、合法,代理律师可以不因为其执业机构的变更而变更,市场经济中,这种竞争是合理的

    B、合法,当事人有选择代理律师的自由,魏某爱选谁就选谁

    C、不合法,名誉侵权案件是例外,其他案件可以

    D、不合法,周律师的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

  • 多选题 2014 职业资格-司法

    《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则劳动者不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

    A、甲某还在试用期内

    B、用人单位支付给乙某的报酬低于合同约定的数额

    C、旺季产品需求量大,用人单位要求丙某必须完成分配的任务,否则就解除与丙某的劳动合同

    D、丁某不满意用人单位经理的工作作风

  • 多选题 2014 职业资格-司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有:

    A、用人单位甲与劳动者乙签订劳动合同,为期一年,工作内容是甲安排乙在衣服中夹带黄金交于广州某人

    B、某公司招聘启示中称“拟招聘文秘人员3名”。3名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他们的实际工作是筛选砂石

    C、用人单位甲与劳动者乙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缺少劳动保护条款

    D、甲与乙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

  • 多选题 2014 职业资格-司法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关于城乡规划的制定、变更程序,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哪些?

    A、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辖区内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B、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一律不得占用农用地

    C、建设单位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变更内容如果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

    D、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 多选题 2014 职业资格-司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

    A、甲故意杀人,已经被判刑

    B、乙在担任保管员期间,从仓库偷拿产品,价值达8000元

    C、在试用期内,丙表现出的工作能力不符合单位的要求

    D、丁违反交通规则,被交警罚款

  • 多选题 2014 职业资格-司法

    吴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其妻要求法院允许其借助现代科学技术行使生育权为其夫留个后代。法院认为: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之规定“实行计划生育”,可以得出公民有生育权;2,如果支持该诉讼请求,根据平等原则,如女方判处死刑,那么男方也可以要求行使生育权;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四十九条之规定:“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因此可能出现借助生育权逃避死刑制裁的可能。综上,法院否决了该请求。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法院在本案中采取的解释方式为体系解释

    B、公法(刑法)与私法(婚姻法)的划分,并不阻止在公法裁判中运用私法规定

    C、权利虽然以自由为核心,但是并不意味拥有权利就不受到限制

    D、司法裁判除需考虑直接相关的法律规范外,还需要综合考虑可能与之相关的其他法律规范

  • 多选题 2014 职业资格-司法

    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政府采购法》第8条规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此规定属授权性规则

    B、我国《拍卖法》第56条第1款规定:“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此规定属准用性规则

    C、我国《招标投标法》第20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此规定属确定性规则

    D、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10条规定:“出口产品可由合营企业直接或与其有关的委托机构向国外市场出售,也可通过中国的外贸机构出售。”此规定属任意性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