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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找到 98 道题目
  • 多选题 2002 职业资格-司法

    孔某在A市甲区拥有住房二间,在孔某外出旅游期间,位于A市乙区的建筑工程队对孔某隔莹李某房屋进行翻修;在翻修过程中,施工队不慎将孔某家的山墙砖块碰掉,砖块落入孔某家中,损坏电视机等家用物品。孔某旅游回来后发现此情,遂交涉,但未获结果。孔某向乙区法院起诉。乙区法院认为甲区法院审理更方便,故根据被告申请裁定移送至甲区法院,甲区法院却认为由乙区法院审理更便利,不同意接受移送。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二区对本案都有管辖权

    B、向何法院起诉,由原告选择决定

    C、乙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D、甲区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如果认为无管辖权,应报A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 多选题 2002 职业资格-司法

    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案件不适用督促程序?

    A、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B、债务已近履行期,义务人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债务

    C、劳务合同履行期限已界满,债务人拒不提供劳务

    D、债务已到期但数额尚不能确定

  • 多选题 2002 职业资格-司法

    美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按合同中的仲裁条款,A公司向市国某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问该仲裁庭的组成可以有哪几种方式?

    A、由双方当事人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

    B、三名仲裁员皆由当事人共同选定

    C、三名仲裁员皆由当事人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D、双方当事人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 多选题 2002 职业资格-司法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多选题 2002 职业资格-司法

    吴某大学毕业后到武汉自谋职业,由武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到某信息中心工作。吴某到该中心正式上班后,双方并末签订聘用合同。上班不久,吴某生病住院,花去医疗费若干。该信息中心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拒付医疗费。吴某应如何请求解决?

    A、吴某必须首先向该信息中心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吴某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无须先行经过调解

    C、吴某只能向法院起诉,因为其与用人单位未签仲裁协议

    D、吴某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此仲裁裁决不服,方可向法院起诉

  • 多选题 2002 职业资格-司法

    在民事诉讼中,不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的人包括哪些?

    A、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B、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C、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

    D、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

  • 多选题 2002 职业资格-司法

    甲、乙两厂签订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并在合同中写明了仲裁条款。后因甲厂加工的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的要求,乙厂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在法院辩论过程中,甲厂提出依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下列对该案的处理意见中哪些是错误的?

    A、法院应当中止审理,待确定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后再决定是否继承审理

    B、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C、法院应当与仲裁机构协商解决管辖权问题

    D、法院应当征求乙厂对管辖权的意见,并依乙厂的意见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 多选题 2002 职业资格-司法

    张中阳因房屋出租与王辉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辉一个月内迁出张中阳的房屋。一个月后五辉拒不腾房,张中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张中阳欲与王辉和解,将房子卖给王辉,他就有关事宜询问了法院的执行人员。执行人员的下列解答,哪些是正确的?

    A、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要和解就必须先撤回执行申请

    B、双方当事人应在执行完毕后签订新合同而不应在执行过程中和解

    C、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执行中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D、如果王辉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张中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 多选题 2002 职业资格-司法

    下列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A、某电视台为了报道油画展览的盛况,在电视新闻中播放了展览的油画

    B、某教授在世纪论坛上的演讲词被电台全文报道

    C、法院为了查证将张某发表的文章复制了3篇

    D、出版杜将蒙文发表的作品翻译成汉文在国内出版发行

  • 多选题 2002 职业资格-司法

    《民事诉讼法》第12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该“新的证据”所指的是下列哪些情形?

    A、当事人在诉讼之前就持有,但在一审诉讼过程中一直没有向人民法院提供,到二审程序时,当事人才向人民法院出示的证据

    B、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才发现的证据

    C、当事人在二审中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一审定审结束后才发现的证据

    D、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因主观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但在法庭开庭时向法庭出示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