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管理, 协作人员少于 20 人的, 可在协作人员中选出 1 至 2 人为兼职管理人员;超过 20 人的,输出单位可派 1 名专职管理人员配合输入单位对协作人员进行管理;超过 30 人的, 可派出不少于 2 名专职管理人员。
为便于管理, 协作人员少于 15 人的, 可在协作人员中选出 1 至 2 人为兼职管理人员;超过 15 人的,输出单位可派 1 名专职管理人员配合输入单位对协作人员进行管理;超过 30 人的, 可派出不少于 2 名专职管理人员。
3 年及以上的为长期人才帮扶。
2 年及以上的为长期人才帮扶。
挂职锻炼期限一般为连续 6 个月以上、1 年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 3年,不占挂职单位编制。
挂职锻炼期限一般为连续 6 个月以上、1 年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 2 年,不占挂职单位编制。
近 3 年绩效等级积分累计达到 4.5 分, 或有 2 年及以上班组长、 供电所核心岗位工作经历, 或参加挂职锻炼、 人才帮扶、 劳务协作期间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 在岗位竞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近 3 年绩效等级积分累计达到 5.5 分, 或有 2 年及以上班组长、 供电所核心岗位工作经历, 或参加挂职锻炼、 人才帮扶、 劳务协作期间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 在岗位竞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根据公司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人员流动遵循“先内部优化、 后外部招聘”原则。
根据公司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人员流动遵循“先内部优化、 后跨单位配置”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