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背对背信用证的开证行对第一受益人和第二受益人同样承担付款责任。
在采取托收方式结算时,如发现进口商财务状况恶化,应采取承兑交单的交单方式。
( ) 根据UCP600规定,议付行在审核单据时未发现单据中的不符点而办理了买单议付,单到开证行被拒付,除非另有约定,否则议付行无权向受益人追回票款。
( ) 根据UCP600规定,自受益人收到信用证修改之日起,开证行就受到其所发出修改的约束。
( ) 根据UCP600规定,对信用证每一个修改书的内容,受益人既可全部接受,也可以部分接受。
( ) 根据UCP600规定,信用证如未规定交单日期,受益人从提单日起任意一日交单都可以。
根据UCP600规定,如遇法定节假日,信用证到期日,交单日或提单的装运日可以顺延至下一银行工作日。
( ) 开证行或兑行付款后,如开证申请人倒闭,开证行或保兑行对受益人均无追索权。
( ) 根据UCP600规定,信用证上如未注明是否可撤销,则视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根据UCP600规定,当信用证以“止、至、直至、自从”及类似含义的词语用于装运日期时,将理解为不包括忾提及的那一天,“以后”一词理解为包括所提及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