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线、紧线与撤线工作时,人员可以站在或跨在已受力的牵引绳、导线的内角侧。
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在城区、人口密集区地段或交通道口和通行路上施工时,工作场所周围不用装设遮拦(围栏)。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学习后,可以上岗。
可以随意使用其他导线接地或短路。
工作负责人在接受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时,不应与工作许可人核对停电线路双重称号无误。如不符或有任何疑问时,不准开始工作。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及跌落式熔断器的操作处,均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场所,并立即报告。
放线、紧线与撤线工作均应有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并做到通信畅通、加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