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允许单独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有: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五年至少一次)。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及跌落式熔断器的操作处,均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放线、紧线与撤线工作均应有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并做到通信畅通、加强监护。
禁止在有同杆架设的10(2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进行另一回线路的停电施工作业。
在35kV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与带电导线最小的安全距离为1.0米。
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场所,并立即报告。
临时拉线绑扎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临时拉线应在永久拉线全部安装完毕承力后方可拆除。
各种工作情况下,邻近运行中的直流接地极线路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按±50kV直流电压等级控制。
在变电站、发电厂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相互靠近的平行或交叉线路时,要求每基杆塔都应有线路名称和杆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