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对停电检修线路的称号应特别注意正确填写和检查。多回线路中的每回线路(直流线路每极)都应填写双重称号。
若在同杆架设的10(20)kV 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当满足《安规》临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工作的安全距离(表4)规定的安全距离且采取可靠防止人身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下层线路的登杆停电检修工作。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及跌落式熔断器的操作处,均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绑线要在下面绕成小盘再带上杆塔使用。
禁止在有同杆架设的10(2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进行另一回线路的停电施工作业。
各种工作情况下,邻近运行中的直流接地极线路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按±50kV直流电压等级控制。
在35kV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与带电导线最小的安全距离为1.0米。
放线、紧线与撤线工作时,人员可以站在或跨在已受力的牵引绳、导线的内角侧。
临时拉线绑扎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临时拉线应在永久拉线全部安装完毕承力后方可拆除。
遇有7级以上的大风时,禁止在同杆塔多回线路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工作及直流单极线路停电检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