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估价中,对建筑物经济寿命的综合判断与其市场状况、经济收益状况无关。()
选择最佳的开发利用方式包括用途、规模、档次等的确定。这些内容的确定都要在城市规划许可的范围内选取。()
“路线价”是临街土地中“标准宗地”的平均水平价格,可视为市场法中的“可比实例”价格。()
如果估价对象适宜采用多种估价方法进行估价,则应同时采用多种估价方法进行估价,不得随意取舍。()
市场法中,采用间接比较得出房地产状况修正系数为0.951,其依据是可比实例的房地产状况优于标准房地产状况得102分,估价对象的房地产状况劣于标准房地产状况得97分。()
在同一条道路上,不应附设两种不同路线价。()
某建筑物总价值100万元,其中主体、设备、装修的价值分别占60%、25%、15%,经济耐用年限分别为55年、10年、5年,残值率假设均为零,则用直线法计算出的折旧额为6.59万元。( )
建筑物的经济寿命是指建筑物从建成之日起预期产生的收入等于其运营费用时的持续年数。( )
在统一币种方面,不同币种的价格之间的换算,应采用该价格所对应的日期时的汇率。在通常情况下,是采用成交日期时的汇率。( )
在评估投资价值时,采用的折现率是某个特定投资者所要求的,它应高于与该房地产风险程度相对应的社会一般报酬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