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不同层次规划要求,国家将城市用地按大类、中类、小类三级进行了划分。一般而言,城市总体规划阶段以达到中类为主,城市详细规划阶段应达到小类深度。
宏观区位,指某块具体使用的土地在城市中的具体位置及周边的条件。
居住区道路是解决居住区的内外联系,车行道宽度不应小于5m。
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2007年10月颁布了《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战略性发展规划是城市建设实施控制的直接依据。